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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昌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顺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顺昌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顺昌县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9日
顺昌县创建省级农产品
质量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构建全程监管长效机制,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的意见》(闽政〔2014〕32号)和《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活动的通知》(闽农质监〔2014〕18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严格执法监管和推进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两手硬”原则,按县域整体推进,以提升监管能力为目标,以落实监管责任和生产单位主体责任为着力点,以完善监管条件为抓手,以形成完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为核心,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引领、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创建目标
(一)构建“政府负总责,县、乡镇(街道)有机构,监管到村社,经费有保障,检测全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二)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县、乡镇(街道)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含综合农业执法)经费列入县、乡镇(街道)财政预算。
(三)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标准化、可追溯“四大体系”建设。建立质量承诺、信息发布、“黑名单”和产地准出“四项制度”。
(四)加强诚信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责任告知率达到100%。
(五)本县生产的粮食、蔬菜、水果、食用菌、畜禽和水产养殖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8%;“三品一标”产品的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六)具有本县产业特色的蔬菜、食用菌、柑桔、葡萄、羊、生猪等优势农产品实施全程标准化生产,农业标准转化率达到100%,标准入户率达到60%。基本实现全程质量控制和品牌化销售。
(七)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每月25日向县农业局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县农业局汇总后及时向省市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三、创建内容
(一)加强属地管理和责任追究。县政府对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各乡镇(街道)绩效考核范围,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县农业局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配全专职监管人员5名,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县12个乡镇(街道)设立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心和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围绕“八有”(即有牌子、有岗位、有人员、有制度、有档案、有设备、有专项行动、有财政拨付基本运行经费)的要求进行建设和完善;全县130个行政村各配一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县、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实现全覆盖,能有效开展监管和服务指导工作。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构建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为核心,乡镇(街道)建立质检中心、生产基地(企业、合作社)设立检测点的监测网络。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配全3名专职检测人员,同时加强对检测人员的培训,积极申报检测检验中心实验室资质认定;各乡镇(街道)建立农产品速测室,配备农残速测仪和至少1名专职检测人员;开展农残速测和生猪“瘦肉精”检测;鼓励和支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主要基地配备农药残留速测仪器,开展农产品自律性检测,生猪养殖企业开展“瘦肉精”自检。
(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一是制定我县主要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规范和标准,着力将相关标准集成转化为符合当地生产实际的简明操作手册、“明白纸”等,让农民看得懂、能实用。二是推进标准化生产示范,大力推动“三园两场”(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创建;推行“以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龙头、基地为依托、标准为核心、品牌为引领、市场为导向“五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模式。三是推动“三品一标”认证,强化证后监管。大力培育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稳步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注册农产品,强化认证产品监管,严厉打击假冒行为,维护品牌公信力。四是大力推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并从政策上给予扶持。五是巩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柑桔)标准化生产基地”和“福建省出口柑桔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成果。
(五)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执法监管能力。一是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依托农业综合执法、动物卫生监督、渔政管理和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和查处力度。二是大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全县农业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水平。三是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按照“谁许可、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农资生产经营许可后的跟踪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全面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四是完善和落实农资市场日常监管与执法巡查制度,建立健全巡查记录。五是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活动,定期通报农资质量抽检结果,公开曝光不合格农资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六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七是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案件移送、大案要案督办等工作机制。八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借助媒体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等,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六)强化源头治理,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一是(配合省上)强化生产准入。依法规范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登记注册、生产许可和审批管理。二是规范经营行为。按照省上要求,全面推行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备案许可,强化经营准入管理,落实农业投入品经营诚信档案和购销台账,建立健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推动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实施,推广农资连锁经营和直销配送,着力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提高优质放心农业投入品覆盖面。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完善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制度,着力构建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将农业投入品纳入可追溯的信息化监管范围。四是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监测抽查制度,采取强有力措施严格控肥、控药、控添加剂,严防农业投入品乱用和滥用,依法落实兽药休药期和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
(七)积极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建立农产品产地安全证明制度,加强畜禽产地检疫,加强对产地准出工作的指导服务和验证抽检,做好与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实现农产品合格上市和顺畅流通。以蔬菜、水果、食用菌、生猪、鱼和家禽六大产业为重点,以通过农业“三品”认证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先试点,借助申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企业机遇,逐步推进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鼓励农产品分级包装和依法标识标注。
(八)完善畜禽定点屠宰与检疫监管制度。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做好畜禽定点屠宰管理职责调整工作,做到职能、编制、装备和相关经费等及时划转、衔接到位。积极建设与市场需求相配套的畜禽定点屠宰企业。2017年底前完成顺强牲畜定点屠宰场搬迁新建工作,建成城区标准化定点屠宰企业。城关生猪定点屠宰场安装监控,实时监控关键生产环节。落实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企业要做好进出场登记管理、卫生消毒、“瘦肉精”自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废弃物处理工作。动物卫生监督所派驻检疫人员驻场做好畜禽进场检查、查证验物、“瘦肉精”抽检、屠宰检疫、监督企业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严厉打击屠宰病死畜禽、“瘦肉精”生猪违法行为。定点屠宰管理部门要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巡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企业注水等违法违规行为。
(九)加强诚信建设,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一是督促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配备专兼职质量安全人员、配全检测室,并在“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率先设立质量内检员。二是强化对农产品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培训。三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活动”,组织一批影响力、带动力较强的企业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签字仪式,加强对承诺企业履行责任的监管,督促其率先履行责任,承担起保障质量安全的道德使命,走“质量为本、诚信至上”的生产经营之道。四是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积极推行农业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实施“黑名单”制度,公布失信农产品企业名单,促进行业自律,培育诚信守法的良好环境。五是建立有奖举报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建立社会共治机制。
(十)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整顿。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农时,强化执法监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隐患。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兽用抗菌药、农资打假、特色农产品农残超标、病死猪违法销售专项整治行动,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十一)依托郑坊镇省级农民创业基地建设项目,集中力量、整合资金,重点扶持,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核心示范基地。郑坊镇食用菌产业实施标准种植、提质提量、良种良法、规模发展、多元开发;郑坊镇羊业产业实施生态养殖、持续发展、绿色有机、清洁生产;郑坊镇葡萄产业做到绿色栽培、基地认证、市场导向、多元开发、休闲体验、有机生活。
(十二)发展生态农业,实现绿色发展。一是加大生态保护力度,落实综合整治。二是发展绿色经济,将其作为区域经济的主导。三是把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作为发展生态农业重要措施和节约型农业生产模式。四是持续推进“四绿”工程建设,不断提高我县森林覆盖率。
(十三)深入实施品牌战略 ,推动特色经济发展。通过“政府带动、企业联动、农户参与”的方式,“培养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以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为纽带、以龙头企业为平台,把分散的农户通过新的经济模式与市场紧密相连;通过打造“顺昌海鲜菇”、“顺昌芦柑”、“顺昌竹荪”、“顺昌红肉脐橙”、“闽北花猪”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和“神农白雪”、“长福芦柑”、“宏昌芦柑”、“绿仙椒”等一系列农产品品牌,提高顺昌县农产品的品牌核心竞争力,实现经济、社会效益双丰收。
(十四)注重风险预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强化对我县主要农产品,如种植业农产品的禁限用高毒农药、肉鸡养殖非法添加抗生素等药物、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生食果蔬的卫生状况等的风险隐患排查。开展生鲜乳、生猪、家禽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总体趋势进行分析、评价、预测、预警,及时发现和排除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隐患。
(十五)强化应急处置。制定《顺昌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职责任务,加快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责任。成立顺昌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县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农业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职能部门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创建联系工作,积极总结创建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
(二)落实经费投入,提高保障能力。县政府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一定经费用于农产品监管和检测,并将尽快落实监管体系所需机构、人员、设备。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县里政策,加大投入,增加监管手段,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培训,营造社会氛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生产标准宣传培训为重点,指导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生产者开展标准化生产,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自觉建立生产记录,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以及科技下乡等活动对农产品安全消费知识进行宣传。通过宣传培训,使广大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公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水平,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创建合力。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直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熟悉政策和业务的优势,指导、协调乡镇(街道)开展创建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在依法履行自身监管职责的同时,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